職業討債者向來過著土撥鼠那種見不得光的日子。但隨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首次將商賬追收師列為合法職業,“追債業”終於首次見光了。

  2006年6月19日,一紙全國首期“商賬追收師”示範性培訓的錄取通知書寄到了福州市鼓樓區某資訊諮詢服務部總經理吳君平手上。幾天後,吳將和3、4個福州同行飛往北京,參加於6月28日開設的我國第一期商賬追收師培訓班。

  屆時,他們將同來自全國其他地區的約100位元同行正式持有商賬追收師資格證書,開始正大光明替債主討回應收賬款

  專業人士細說討債業內情討債艱難仍需採取過激手段

  對於職業討債,大多數普通民眾的印象基本停留在香港警匪片的暴力場面:一群社會閒散人員拼湊而成,採取威脅、毆打等各種暴力手段,強迫欠債人還錢。

  顯然,對於民間的這種看法,業界無不感到委屈。

  “我們有正規的徵信公司名稱、具體的辦公地點,此外,我們必須得到債權人的正式委託並簽署委託合同或協議,才能開始正式追賬,但有相當一部分人總以為我們追收方法不科學、不合法,認為我們用強硬手段逼欠債人還錢。”前述某資訊諮詢服務部總經理吳君平稱。

  吳君平介紹了他的商賬追收流程:先通過電話追收,起到提醒和試探的作用,繼而是稍微正式的信函追收,再則是尋人上門追收,而當以上三種方式均不奏效的時候,將與律師合作,追究債務人的法律責任。

  但也有從業人士則直言不諱,“要想追到債,不採取些過激手段是不現實的,試想,那些陳年舊賬要真能依照那些流程就能收到錢的話,債權人為什麼不自己去討呢?”

  該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出示了一份離婚追債詳單,在列出的22家企業和個人中,債務的發生時間從1992年到2001年不等,金額則從3萬到290萬不等。留意到,債權人之所以無法取得欠款的原因,不少是因為法院判決勝訴但卻無法執行以及債務人失蹤等。

  據瞭解,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商賬追收業務主要來自金融機構的消費信貸領域和企業不良賬款。“特別是像福建這樣一個民營經濟較為活躍的省份,私企較多、各種借貸也較為活躍,離婚官司也多,追賬業務需求旺盛,專業討債隊伍不斷擴大。”

  而更重要的,這個行業隱藏著巨額的利潤。

  吳君平告訴記者,賬齡在半年以內的,傭金為債務總額的10%;賬齡在半年以上的,則被劃入風險代理,收取總額的20%;賬齡在三年以上的一般收費要在總賬目款的50%左右。

  而另一商賬追收從業人員游先生給出的傭金答案則更為驚人,“高的時候7成也有。有些賬目那都是猴年馬月的事情了,對於債權人而言,那些債務已經屬於呆賬、爛賬、壞賬,早就不奢望能夠拿到那些款項了。”

  儘管傭金不菲,職業也獲得國家認可,但由於討債人可能涉及債務人的隱私等法律問題,國家相關檔明令禁止“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從事專業正規商賬追收業務的公司,基本上都以征信公司、信用管理公司、顧問管理公司等諸多名號示人。

  對此,在福建省工商局一相關人士處得到證實。他表示,商賬追收屬於追債範疇,目前追債性質的公司不能進行登記註冊,但有些公司打著“徵信網”、“偵探公司”、“資訊諮詢服務公司”的旗號進行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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